江苏自考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考务信息 > 内容页

对报考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些解答

时间:2012年11月14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kegao点击:

对报考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些解答

一、什么人能参加自学考试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二、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2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

三、从哪里找到试题和答案

  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启用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全国考办自2002年起不再公布答案,http://www.ks35.cn提供各方面真题及答案供考生参考。考生也可以通过购买相关辅导书得到更多历年试题的解析。

四、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各省市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自考指南》手册的形式公布给考生。广大考生也可以参http://www.ks35.cn各地自考的考试计划栏目,来参考你所在省市的考试计划。

五、及格线和单科合格证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考后一个月从自考办取得单科合格证书。(部分省市实施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8年)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六、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七、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八、自考毕业后的待遇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已经有 人表态:

已有 人参与所有评论
江苏自考中心 苏ICP备:12122345 号
未经 www.jszkw.org 授权,不得转载本站内所有信息
CopyRight 2012-2015 jsz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