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东南大学主考日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思想品德端正。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日语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办申请授予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位课程: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五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专业本科段英语(一)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向东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学位授予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逾时不再受理。届时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表可登录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下载(网址:http://netu.js.edu.cn/)或直接向东南大学自考办索取;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
6.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1张及电子稿。
申请报名地点: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进香河路35号)办公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8379546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位课程成绩、外语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2.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当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销其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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