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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时间:2012年11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kegao点击:

东南大学主考日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 思想品德端正。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日语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办申请授予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学位课程:高级日语()、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日语写作五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70)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专业本科段英语(一)成绩达到70分以上(70)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向东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学位授予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91日至915日,逾时不再受理。届时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表可登录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下载(网址:http://netu.js.edu.cn/)或直接向东南大学自考办索取;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

    6.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照片1张及电子稿。

申请报名地点: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市进香河路35号)办公楼209办公室,联系电话:83795469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若在毕业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位课程成绩、外语成绩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者,在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直到达到要求后再申请论文答辩(本科论文答辩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论文答辩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2.学士学位的申请期限为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按毕业证书上日期计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3.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当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销其所授予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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